涉外专利申请 | 创思立信 - 创思立信(EC Innovations) //m.pay0817.com Wed, 24 Sep 2025 01:24:16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8.3 //m.pay0817.com/wp-content/uploads/2024/09/cropped-EC-InnovationsCrimson-32x32.webp 涉外专利申请 | 创思立信 - 创思立信(EC Innovations) //m.pay0817.com 32 32 共话全球IP | 创思立信亮相第十届知产前沿医药论坛IFPF //m.pay0817.com/blog/transtec-appeared-at-the-10th-intellectual-property-frontier-pharmaceutical-forum-ifpf/ Wed, 24 Sep 2025 01:24:15 +0000 //m.pay0817.com/?p=10010 2025年9月17日—19日,第十届知产前沿医药论坛(IFPF 2025)在上海举行。作为医药知识产权领域极具影响力的年度盛会,本届论坛以“生物医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迈向全球市场的关键”为主题,汇聚了来自政府机构、知名律所、国际制药企业及科研院所的数百位专家与行业代表,共同探讨医药IP发展的前沿趋势与全球化机遇。

第十届知产前沿医药论坛

5年携手,助力医药IP领域

创思立信(EC Innovations)知识产权事业部已连续五年参与这一盛会,并在今年的论坛现场再次设立展台,全面展示公司在医药知识产权翻译、本地化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解决方案。凭借在医药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多语种优势,创思立信持续为国内外生物医药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其创新成果顺利迈向全球市场。

医药专利翻译

(创思立信知识产权事业部团队)

共话医药IP国际化实践

在展会期间,创思立信知识产权事业部团队与来自全球的知识产权专家和业界同仁深入交流,分享了在多语专利翻译、国际申请提交、合规管理及智能化流程支持方面的实践经验。通过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创思立信不断帮助医药企业提升全球知识产权布局的效率与安全性。

专利翻译公司
知识产权翻译公司

(创思立信与来宾共话)

持续赋能知识产权

作为长期陪伴 IFPF 成长的合作伙伴之一,创思立信将继续以医药知识产权为核心,依托全球服务网络与技术驱动的解决方案,携手行业伙伴,共同探索医药创新与知识产权发展的新路径。

涉外专利翻译

(创思立信展台)

关于知识前沿医药论坛

IFPF

历经十载,知产前沿医药论坛(IFPF)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医药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和前瞻性的年度盛会。IFPF是无数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从业者共同成长的印记,十年间持续汇聚行业智慧,旨在为与会者拓展高端人脉、链接产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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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思立信(EC Innovations)长期为全球专利事务所及领先的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语言服务解决方案。我们时刻掌握专利行业最新信息,包括各国专利局的相关规定、专利申请相关流程以及不同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规等,为全球各行业客户提供专利翻译、专利申请、专利检索和专利诉讼等一站式专利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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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球250强专利排行榜(附完整榜单),中国有效专利族数量第一 //m.pay0817.com/blog/china-leads-the-world-in-the-number-of-active-patent-families-in-the-2025-global-top-250-patent-rankings-with-full-list-attached/ //m.pay0817.com/blog/china-leads-the-world-in-the-number-of-active-patent-families-in-the-2025-global-top-250-patent-rankings-with-full-list-attached/#respond Tue, 19 Aug 2025 03:39:52 +0000 //m.pay0817.com/?p=9702 专利申请是衡量技术前沿公司创新能力的指标。IFI CLAIMS 的“全球 250 强”榜单按活跃专利家族数量对全球最大的专利持有者进行了排名。今年上榜的 250 家公司共拥有全球约 14% 的活跃专利家族。这说明创新引擎集中在相对较少的公司中。以下是今年的亮点: 

榜单前20名

中国企业在250强榜单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据前十名中的七席(此外,前五名中也有四席)。三星拥有超过10.6万项有效专利,是唯一进入前十的韩国公司。日本占据两位:佳能和松下。所有十个席位均由亚洲公司占据。文末附250强公司完整榜单

全球活跃专利族排名(截至2025年7月12日)

排名 Rank名称 Name活跃专利族数量 Active Families
1国家电网公司 State Grid Corp of China (SGCC)126,698
2中国科学院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AS)115,733
3三星电子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106,845
4美的集团 Midea Group Co Ltd71,120
5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 Ltd (CSCEC)65,049
6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China Petrochemical Corp62,913
7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Huawei Investment and Holding Co Ltd58,207
8佳能公司 Canon Inc56,720
9松下控股 Panasonic Holdings Corp56,610
10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Gree Electric Appliances Inc of Zhuhai53,857
11丰田汽车公司 Toyota Motor Corp53,399
12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Mitsubishi Electric Corp45,171
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Co Ltd44,138
14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Power Construction Corp of China41,984
1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td (CREC)41,940
16清华大学 Tsinghua University39,812
17东芝公司 Toshiba Corp39,735
18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Corp Ltd (CRCC)39,404
1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38,091
20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 (IBM)38,080

按国家对比专利数量

虽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占据榜首,但日本在IFI全球250强榜单上拥有75家公司,数量最多。与此同时,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度却缺席榜单。紧随日本之后的是中国,共有72家公司上榜,其中7家进入前十。美国则落后,仅有45家。在IFI CLAIMS 2025年全球250强榜单中,没有一家美国公司进入前十。

除了国家电网之外,中国石油等其他中国基础设施巨头在有效专利排名中也超过了 IBM 等一些科技巨头。这一数据反映了全球创新格局的变化,中国企业在专利领域的竞争力持续提升。

专利数量按国家排名

中国有效专利族数量最多

仅从有效专利族数量来看,中国再次以41%的份额遥遥领先,而日本为27%,美国仅为14%。中国专利数量众多,这得益于其规模庞大、政府支持的大型企业和研究中心,使得中国在这一指标上名列前茅。 

有效专利数量按国家排名

欧洲公司专利数量

在欧洲,汽车的电子数字数据处理、健康诊断、电池和控制设备是顶级技术代码,博世(第 24 位)、西门子(第 36 位)和保时捷(第 41 位)是欧洲大陆排名最高的公司。荷兰跨国公司飞利浦在健康诊断代码下保留了最多的专利(2,678 项),其中包括该用于测量核心体温的系统 。该公司于 2024 年申请了该发明。该专利仍在申请中。

欧洲专利按公司持有数量排名

图片&内容参考来自原文章:2025IFI全球专利趋势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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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五:选择传统生效还是单一专利? //m.pay0817.com/blog/a-complete-guide-to-validating-european-patents-topic-5-traditional-validation-or-unitary-patent/ //m.pay0817.com/blog/a-complete-guide-to-validating-european-patents-topic-5-traditional-validation-or-unitary-patent/#respond Fri, 06 Jun 2025 09:59:26 +0000 //m.pay0817.com/?p=9003 在上一期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四:单一专利常见问题解答中,我们针对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帮助大家厘清了众多疑惑。本期将着眼于实际操作中面临的抉择,深入探讨选择传统生效还是单一专利这一关键问题,为您在专利保护策略制定上提供有力参考,助力您在复杂多变的欧洲专利环境中做出明智决策。

前言

2023年6月后,欧盟推出了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 UP)制度,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程序覆盖所有参与国,从而获得统一的保护范围和集中管理。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单一专利并不是完全取代传统专利生效制度,而仅仅作为一种新增的生效途径。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以并行使用这两种途径。本文将对传统生效和单一专利进行详细比较,以帮助申请人选择最合适的生效方式。

一、传统生效与单一专利的对比分析

(一)覆盖范围

传统生效:涵盖了39个EPC成员国、1个延伸国和5个生效国。

单一专利:目前已覆盖18个UPC成员国。

(二)申请流程

在欧洲专利授权之前,单一专利途径与传统生效途径的申请程序基本相同。获得欧洲专利授权后,有两种生效途径可供专利权人选择。

传统生效:自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需在各指定国分别办理生效手续。

单一专利自授权公告日起1个月向欧洲专利局(EPO)请求单一专利保护。申请成功后结,该专利将在所有参与国统一生效,获得统一保护。

(三)翻译要求

传统生效:各个成员国的翻译要求各不相同,部分国家无需提供翻译,而另一些国家则要求翻译权利要求书或专利全文。

单一专利在翻译过渡期结束后,专利权人无需再额外提交译文。翻译过渡期(暂定为6年,可能延长至12年)内:a.若授权专利的申请语言为法语或德语,则专利权人应提供专利全文的英文译文;b.若授权专利的语言为英语,则专利权人应提供专利全文的除英语外其他任何一种欧盟官方语言译文。

(四)生效费用

传统生效:需要根据各个生效国的规定,向不同国家的专利局分别缴纳相应的生效官费。

单一专利:单一专利进行生效时,无需支付生效官费。

(五)年费缴纳

传统生效:权利人必须根据不同国家的法规要求,使用多种货币向各国专利局缴纳金额不等的多笔年费。缴纳年费时限、频率也不尽相同。

单一专利:权利人只需在单一时限内使用单一货币(欧元)向EPO缴纳单笔年费,其年费金额相当于单一专利成员国中4个最常登记的国家(法德意荷)的年费之和。

(六)专利管理

传统生效:专利权的转移、许可等事项需要委托各国的代理机构进行分别管理。

单一专利:专利权的转移、许可等事项无需在各国的专利登记簿上分别登记,只需于EPO集中管理的统一专利保护登记簿进行一次登记即可。

(七)灵活性

传统生效:灵活性较高,后续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地弃缴个别国家的年费,放弃这些国家的专利以降低成本。

单一专利:灵活性较差,只能选择在所有成员国内维持或者放弃单一专利,具有“全进全出”的特点。

(八)法律风险

传统生效:专利在各生效国独立存在,一国法院的无效判决仅对该国的专利产生影响,其他国家的专利仍然有效。可以通过各国法院诉讼策略差异(如选择有利司法管辖区)来降低整体风险。

单一专利:所有成员国的侵权诉讼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UPC)统一审理,判决结果自动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如果专利存在潜在争议(例如技术的新颖性或创造性不足),其集中管辖可能导致“一败全败”的连锁反应,从而对核心专利构成较高的法律风险。

二、策略建议

(一)优先选择传统生效的情况

(1)核心专利:医药、通信等领域的核心专利应优先选择传统生效途径,以分散诉讼风险,避免因UPC判决导致专利在UPCA所有成员国同时失效。传统生效的欧洲专利在主张其专利权时,即使在某一国家败诉,也不会影响在其他国家的权利主张。同时,也可以灵活利用不同国家的司法倾向,例如,优先向倾向于保护专利权人利益的德国法院提起诉讼。

(2)目标市场为非UPCA成员国:非UPCA成员国无法通过单一专利获得保护,只能选择传统的专利生效途径,例如英国、瑞士和西班牙等国。

(3)需灵活调整保护范围:后续可能需要视情况逐年逐国放弃的非核心专利。

(4)目标生效国较少:如果仅需要在少数国家(少于4个国家)取得专利保护,传统生效的成本通常低于单一专利。

(二)优先选择单一专利的情况

(1)目标市场集中于UPCA成员国且预算有限的专利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或初创企业等预算有限的申请人,单一专利能够有效地简化管理流程并控制维护成本。当专利需要覆盖4个国家以上时,单一专利年费将显著低于传统生效的各国单独年费。因此,选择单一专利可以满足其以低成本覆盖多个国市场的需求。

(2)非核心专利或防御性专利:此类专利通常生命周期较短,技术迭代速度较快,数量较多,对维护成本的敏感性较高。同时,单一专利的集中无效风险对其影响也相对较小。

(3)需快速市场准入的专利:单一专利途径在欧洲专利授权后1个月内即可完成生效,比传统生效途径的3个月更快,适用于时效性强、需要迅速抢占市场的专利。

总结

单一专利推荐用于多国覆盖、预算敏感、非核心且生命周期较短的专利,尤其适合中小企业、快速消费品技术及需要快速市场准入的领域。对于核心专利、需要覆盖非UPCA国或需要灵活调整的专利,仍应优先考虑传统生效。申请人应结合目标市场、成本模型及风险偏好,动态地调整其专利保护策略,必要时可采用单一专利和传统生效并行的混合方案,以最大化保护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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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四:单一专利常见问题解答 //m.pay0817.com/blog/a-complete-guide-to-the-validation-of-european-patents-topic-4-frequently-asked-questions-about-unitary-patents/ Mon, 26 May 2025 07:51:05 +0000 //m.pay0817.com/?p=8862 单一专利制度的实施,为欧洲专利保护带来了诸多新变化与新机遇,也引发了诸多新问题与新思考。在上一期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三:单一专利制度介绍中,我们深入剖析了单一专利制度的关键要素,帮助大家对其有了较为全面的认知。本期文章聚焦于单一专利常见问题,将为您答疑解惑,助力您更好地应对单一专利相关事务。

一、单一效力请求

  • 谁可以提出单一效力请求?

单一效力请求必须由欧洲专利的专利权人或其专业代表以书面形式向a欧洲专利局(EPO)提出。如果欧洲专利由多位专利权人共同所有(无论是否来自不同国家),则请求必须由所有权利人共同委派的一位代表提交。

  • 单一效力请求的提出期限是多长时间?

单一效力请求必须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1个月内提交,该期限不可延长。

  • 是否可以撤回单一专利请求?

可以。只要EPO没有尚未作出决定,即未登记单一效力或未拒绝请求,申请人就可以撤回该申请。

  • 是否可以同时选择单一专利和传统生效?

对于未覆盖单一专利的国家,即使选择了单一专利,欧洲专利仍然可以在这些国家并行生效。然而,对于已覆盖单一专利的国家,则无法同时进行传统的欧洲专利生效。

二、单一专利翻译

  • 请求欧洲专利全文译文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专利译文需要在提交单一效力请求的同时提交。EPO将检查译文是否与单一效力请求一同提交。如果未能同时提交,EPO将要求请求人在不可延长的一个月内补交译文。

  • 专利译文的具体翻译要求是什么?

在制度开始后至少6年的过渡期内,单一效力请求时必须提交专利全文翻译。在过渡期过后则无需翻译。具体翻译要求如下:

程序语言专利译文要求
法语或德语英语
英语欧盟的任一其他官方语言
  • 通常选择哪种语言作为翻译语言?

根据官方数据统计,当授权专利的语言为英语时,大多数申请人选择将专利翻译为西班牙语(30.7%)和德语(21.5%)。其中,选择西班牙语作为翻译语言的部分原因是西班牙未参与统一专利法院(UPC)体系,因此仍然需要通过传统生效途径并提供全文翻译。

  • 专利译文是否影响权利范围的解释?是否可以使用机器翻译?

不影响。译文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然而,根据欧盟第1260/2012号条例前言第12项,该译文不应使用机器翻译。

  • EPO的翻译费用补偿条件是什么?

若申请人为中小企业、自然人、非营利组织、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只要其住所或主要营业地位于欧盟成员国,并且欧洲专利申请是以英语、法语和德语以外的欧盟官方语言提交的,申请人可以要求补偿500欧元的翻译费用。

三、选择退出程序

  • 欧洲单一专利是否可以选择退出(Opt Out)?

不能。Opt Out是排除统一专利法院对传统欧洲专利的管辖权的程序。单一专利无法通过Opt Out排除统一专利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 请求Opt Out是否有时间限制?

Opt Out申请适用于在UPC协议的过渡期内,以及向统一专利法院提起诉讼之前。

  • 请求Opt Out是否必须委托欧洲专利代理人?

不需要。Opt Out的申请可以由专利权人或申请人自己完成,无需代理人。此外,参加UPC协定的成员国的律师、欧洲专利律师等,无需委托书即可申请Opt Out。此外,即便使没有专业资格,持有委托书的人也可以代理Opt Out的申请。

  • 如果现有欧洲传统专利不选择Opt Out,其是否会转变为欧洲单一专利?

选择Opt Out仅排除了UPC对现有欧洲专利的管辖权。未选择Opt Out并不意味着现有的欧洲专利会转变为欧洲单一专利。

  • 例如,对于已在德国或法国生效的欧洲专利,是否可以仅选择Opt Out法国专利?

不能。Opt Out申请适用于所有生效的成员国。因此,不能仅对某些成员国选择Opt Out。

  • 在Opt Out之后,是否仍然可以将国内法院管辖恢复为统一专利法院(UPC)管辖?

可以,只要没有向国内法院提起撤销程序或侵权诉讼,就可以通过撤销Opt Out将管辖返回统一专利法院。这个Opt Out的撤回被称为Opt In。完成Opt In后,不能再次申请Opt Out。

四、其他事项

  • 请求单一效力是否需要缴纳官费?

请求单一效力不会产生官方费用,即不需要就此向EPO缴纳申请费、审查费或登记费等。

  • 单一专利年费减免的条件是什么?

若单一专利所有权人向EPO提交声明,允许他人使用其发明(即提供非排他性许可),则可享受15%的年费减免优惠。该声明将被录入单一专利保护登记簿,如果后续撤回声明,则需补缴已减免的年费。

  • 单一专利注册生效后,是否可以更改为传统欧洲专利?

不能,单一专利一旦授予,无法更改为传统欧洲专利。同样,传统欧洲专利一旦授予,也无法更改为单一专利。

  • 是否可以同时拥有欧洲单一专利和国家专利?

部分国家允许欧洲单一专利和国家专利共存。这些国家包括:奥地利、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 如果母案为欧洲单一专利,其分案是否也必须是欧洲单一专利?

母案选择成为欧洲单一专利,并不强制要求其分案也必须成为单一专利。分案作为独立的欧洲专利,在获得授权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单一专利途径或传统生效途径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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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三:单一专利制度介绍 //m.pay0817.com/blog/european-patent-validation-guide-topic-3-introduction-to-the-unitary-patent-system/ //m.pay0817.com/blog/european-patent-validation-guide-topic-3-introduction-to-the-unitary-patent-system/#respond Fri, 09 May 2025 09:05:36 +0000 //m.pay0817.com/?p=8731 欧洲专利局(EPO)自20世纪70年代起推出了在欧洲授予专利的集中审查流程。以英语、法语或德语提交的专利申请经过广泛检索和依法审查,确保最终授权的专利具有最高品质。集中授权程序完成后,专利所有人最多可以在45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然而,授予的欧洲专利并不是一项单一的权利,而是多项国家专利的集合,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必须在各个生效国单独办理专利的生效和维护。为此,欧盟提出了欧洲单一专利的概念,并于2023年6月开始实施欧洲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制度,旨在通过集中化流程降低多国专利保护的成本和复杂性。

一、什么是欧洲单一专利?

欧洲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又称“具备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是由欧洲专利局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的相关规则和程序授予专利权后,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单一专利在参与单一专利框架的各个成员国内具备统一效力。与传统生效途径需在各成员国单独生效不同,单一专利通过单一申请程序即可在多个国家或地区获得集中保护。

二、单一专利效力覆盖范围

单一专利的效力仅覆盖已加入该制度的欧盟成员国,统一专利法院仅对这些国家拥有管辖权。非欧盟国家不受此影响。

  • 目前覆盖范围

作为欧盟成员国并已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瑞典、罗马尼亚)

  • 预期覆盖范围

属于欧盟成员国但尚未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波兰、斯洛伐克),这些国家预计将在未来某个时间加入。

  • 不覆盖

非欧盟成员国的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阿尔巴尼亚、冰岛、列支敦士登、摩纳哥、黑山、北马其顿、挪威、圣马力诺、塞尔维亚、瑞士、土耳其、英国)或未参与该制度的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西班牙,克罗地亚)

需要注意的是,单一专利的保护范围在其登记生效时确定,后续新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的国家不会追溯性地扩大已登记专利的地域范围。例如,罗马尼亚于2024年9月批准生效UPCA,则2024年9月之后注册的单一专利才会覆盖罗马尼亚,而此前注册的专利仍仅覆盖17个国家。

三、单一专利的利用情况

根据EPO的官方统计数据,自2023年6月制度全面实施至2025年4月2日,单一专利申请数量达到51772项,占同期EPO授权专利总量的22.1%EPO成员国和欧盟成员国的利用率较高,申请率分别为31.8%和32.4%,这反映出EPO成员国及欧盟内部对该制度的认可度相对较高。相比之下,其他国家对单一专利的使用则较为保守,例如,中国的申请率为14.83%,美国为13.89%,日本为6.5%,韩国为14.94%。

目前,大型企业是单一专利的主要申请人,占比达到56.9%。从单一专利的总数来看,医疗技术(12.2%)、测量(5.5%)、运输(5.2%)和数字通信(5.2%)是单一专利主要覆盖的技术领域,结合欧洲专利授权数据的分析,医疗技术是单一专利利用率最高的技术领域。

四、如何获得单一专利?

欧洲专利授权:单一专利的申请并不改变原有的授权流程,仅作为授权后的补充程序,因此,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EPO的常规程序获得欧洲专利授权。

提交单一效力请求:需在EPO官方公告专利授权后的1个月内提交书面请求,内容应包括专利号、申请人/代理人信息、声明所覆盖的参与国列表等,并附上必要的翻译文件。此程序无需缴纳官方费用。

专利翻译要求:在过渡期间(至少6年,最长12年),需提交专利说明书的全文翻译。如果原专利语言为英语,则需提供任一其他欧盟官方语言的翻译;如果原专利语言为德语或法语,则需提供英语翻译。

权利要求限制:在提交请求时,欧洲专利的权利要求必须在所有参与单一专利体系的成员国中保持一致,并且需明确指定这些国家或地区。

EPO审查与登记:EPO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以核实文件的完整性和参与国的覆盖范围。审核通过后,EPO将在单一专利登记簿中进行记录,并颁发单一专利证书。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完整、准确且始终为最新。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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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二:欧洲专利生效常见问题解答 //m.pay0817.com/blog/comprehensive-guide-to-european-patent-validation-part-2-frequently-asked-questions-on-european-patent-validation/ //m.pay0817.com/blog/comprehensive-guide-to-european-patent-validation-part-2-frequently-asked-questions-on-european-patent-validation/#respond Thu, 24 Apr 2025 09:22:07 +0000 //m.pay0817.com/?p=8624 在知识产权领域,欧洲专利生效具有独特的区域性和复杂的成员国指定程序等特点。上一期我们讲解了 “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一:欧洲专利生效制度介绍”,这一期将继续为您解答欧洲专利生效的常见问题,帮助您更好地应对欧洲专利生效过程中的实际挑战,深入理解其中的关键细节和操作要点。

1. 欧洲生效是否需要指定生效国的代理人?

根据各EPC缔约国规定,以下国家不要求指定国内代理人:比利时、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列支敦士登、英国。

但在实践中,为了在专利被请求无效时能够更顺畅地进行联系,大多数申请人在生效程序中仍会指定生效国的代理人作为联系人。

2. 是否需要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书?

以下国家要求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书:阿尔巴尼亚、立陶宛、奥地利、马耳他、保加利亚、摩纳哥、克罗地亚、北马其顿、塞浦路斯、挪威、捷克共和国、波兰、爱沙尼亚、罗马尼亚、希腊、圣马力诺、匈牙利、塞尔维亚、爱尔兰、斯洛伐克、意大利、斯洛文尼亚。

此外,如果专利权人首次在希腊进行生效程序,则需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书。

3. 欧洲生效手续是否有时限要求?

原则上,欧洲生效手续的办理时限为自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参考EPC第65条(1))。然而,冰岛的生效时限为4个月,圣马力诺的生效时限为6个月

4. 生效后的专利如何维权?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第64条(3)规定,“对欧洲专利的任何侵犯应当依照国家法律予以处理”。这意味着如果要提起侵权诉讼,必须向各国法院提起。此外,在异议申请期限(自专利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结束后,撤销或无效程序也由各国法院管辖(参考EPC第138条)。

5. 生效后的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欧洲专利在各国生效后,年费不再支付给欧洲专利局,而是支付给各生效国的专利局(参考EPC第86条(2)、第141条)。

例如,如果在德国、英国、法国办理了生效手续,并希望之后继续维持权利,则需要向德国、英国和法国的专利局分别支付年费。

欧洲专利局会公布各EPC缔约国的维持年金具体金额。

6. 生效后的专利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年费?

许多EPC缔约国只能提前2个月到1年支付下一年的年费。然而,部分EPC缔约国(希腊、意大利、拉脱维亚、荷兰、土耳其、克罗地亚)对年费的支付开始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因此可能可以一次性支付5到10年的年费。

7. 生效后的专利是否会在已生效国另行公布?

生效后的专利文本将在以下国家将会另行公布:阿尔巴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丹麦、芬兰、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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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一:欧洲专利生效制度介绍 //m.pay0817.com/blog/european-patent-validation-guide-topic-1-introduction-to-the-european-patent-validation-system/ Fri, 11 Apr 2025 08:56:39 +0000 //m.pay0817.com/?p=8512 一、什么是欧洲专利生效

欧洲专利生效制度是指在《欧洲专利公约》(EPC)框架下,欧洲专利经审查授权后,专利权人还需要通过特定的生效程序在指定的成员国分别办理生效手续,才能使专利在这些国家生效并获得法律保护的制度。

欧洲生效覆盖范围

目前,欧洲专利授权后可选择办理欧洲生效的国家包括:39个EPC成员国(包括27个欧盟成员国和12个非欧盟成员国)、1个延伸国以及5个生效国

  • 27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 12个非欧盟成员国:英国、瑞士、阿尔巴尼亚、马其顿、冰岛、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挪威、圣马力诺、塞尔维亚、土耳其、黑山
  • 1个延伸国:波黑
  • 5个生效国:摩尔多瓦共和国、摩洛哥、突尼斯、柬埔寨、格鲁吉亚

需要注意的是,指定在延伸国(波黑)生效时,还需要向欧专局额外缴纳102欧元的官费;指定在生效国生效时,还需要缴纳第一阶段官费。

  • 摩洛哥:240欧元
  • 摩尔多瓦:200欧元
  • 突尼斯:180欧元
  • 柬埔寨:180欧元
  • 格鲁吉亚:200欧元

三、欧洲专利的授权和生效程序

1、授权程序

从欧专局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起,就正式进入欧洲专利的授权程序。申请人需要确认拟授权权利要求是否正确、审查员是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还需要确认申请人信息以及其他著录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需要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另外两种官方译文(德语和法语)的权利要求译文,并缴纳授权费和公告费。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以上事项,则该欧洲专利申请将会被视为撤回(在一定期限内,可通过“继续处理”(further processing)程序进行补救,但需要缴纳罚金)。另外,如果不同意拟授权文本,申请人也可以向欧专局提出修订/更正请求(Communication under Rule 71(3) EPC)。

完成上述手续后,申请人将收到欧洲专利权授予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包括:

(1)欧洲授权专利的专利号;

(2)欧洲授权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信息、指定国家、专利权人名称和地址信息;

(3)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

自授权公告日起,该欧洲专利正式进入到生效程序。

2、生效程序

3个月的生效期间内,专利权人需要向各成员国的专利局支付生效费用,并提交权利要求或专利全文的译文。其中,某些国家还要求委托本国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来处理生效手续,这时专利权人还需要签署授权书(PoA)。

另外,无论该成员国是否可以自动生效,均需要在专利局注册本国的服务地址,用于接收官方通知。

以下提供了具体的流程图,供大家参考。

欧洲专利生效流程

四、欧洲生效翻译要求

各个成员国对生效译文的要求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翻译国家
无需翻译(9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士、卢森堡、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爱尔兰、比利时
提交权利要求书译文(8国)斯洛文尼亚、马其顿、立陶宛、拉脱维亚、波黑、黑山、摩洛哥
提交权利要求书译文,以及说明书的英文/本国官方语言译文(9国)瑞典、挪威、荷兰、冰岛、丹麦、克罗地亚、芬兰、阿尔巴尼亚、匈牙利
提交全文本国官方语言译文(19国)土耳其、西班牙、斯洛伐克、塞尔维亚、罗马尼亚、葡萄牙、波兰、马耳他、爱沙尼亚、捷克、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奥地利、圣马力诺、意大利、希腊、摩尔多瓦、格鲁吉亚

五、小结

欧洲生效程序涉及多个国家的专利机构和法律程序,时限也较为紧张。申请人只有在了解具体生效流程和提交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效费用和市场规划,提前做好专利布局,才能够在进入生效程序后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译文和办理生效手续,最大限度地降低生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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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欧洲的专利申请量突破2万件!6家中企上榜50强 //m.pay0817.com/blog/chinas-patent-applications-in-europe-exceed-20000-6-chinese-companies-are-on-the-top-50-list/ //m.pay0817.com/blog/chinas-patent-applications-in-europe-exceed-20000-6-chinese-companies-are-on-the-top-50-list/#respond Tue, 01 Apr 2025 07:16:19 +0000 //m.pay0817.com/?p=8278 2024年,中国企业和研究人员向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简称EPO)提交的专利申请量达到20,081件,创历史新高,位列全球第四。排名前三的国家分别为美国(47,787件)、德国(25,033件)和日本(21,062件)。尽管2024年中国增速仅增长0.5%,较2023年有所放缓,但相比2018年已实现翻倍增长,较2014年更是增长超过四倍。

2024年欧洲专利指数

图片:2024年全球EPO申请量按国家;来源:EPO

华为领跑中国创新阵营

2024年EPO专利申请量企业排名显示,华为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三星,领先于LG、高通和雷神。前十名企业中,欧洲占据四席,韩国和美国各占两席,中国和日本分别有一家企业入选。

欧洲专利申请量

图片:2024年全球EPO申请量按全球企业;来源:EPO

EPO专利申请前50名公司

除华为外,还有五家中国企业进入EPO专利申请量前五十强:宁德时代(1,163件,第14位)、中兴(999件,第16位)、小米(763件,第20位)、Vivo(622件,第28位)和腾讯(446件,第49位),充分展现了中国企业在欧洲专利领域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力。

中国企业在欧洲的专利申请量

图片:2024年全球EPO申请量按中国企业;来源:EPO

计算机技术首登EPO专利申请榜首

2024年,计算机技术领域以16,815件专利申请量首次成为EPO全球申请量最高的领域,其技术范畴涵盖机器学习、模式识别等人工智能分支。与此同时,电机、仪器和能源领域表现尤为亮眼,同比增长8.9%,这一增长主要受清洁能源技术(特别是电池技术)的推动——该细分领域专利申请量同比激增24.0%。

EPO全球申请量

图片:2024年全球EPO申请量按行业;来源:EPO

中国电池技术专利呈现跨越式增长

从中国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来看,数字通信、电机/仪器/能源、计算机技术三大领域领跑,与全球趋势基本一致。其中,电机/仪器/能源领域以32.2%的同比增速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技术方向,这背后是电池相关技术专利的爆发式增长(+79%)。全球电池技术专利申请十五强中,中国企业占据四席(较2023年新增两席),分别为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珠海冠宇。此外,中国企业在生物技术(+15.1%)和有机精细化学(+16.1%)等领域的专利布局也显著加速。

专利本地化翻译:进军欧洲市场的桥梁

欧洲专利涉及英、法、德三语要求,技术术语的准确转换和法律文本的合规性直接影响授权成功率。无论是计算机技术领域的创新,还是华为、宁德时代等企业的技术布局,精准的多语种翻译都是确保专利文件通过EPO审查的核心环节,更凸显了专业翻译对技术成果国际保护的战略价值。作为专注专利本地化的服务商,我们深刻理解,每一份译文不仅是语言的转化,更是创新成果向国际市场迈出的关键一步—用专业语言为您的技术构筑无国界的法律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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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y0817.com/blog/chinas-patent-applications-in-europe-exceed-20000-6-chinese-companies-are-on-the-top-50-list/feed/ 0
2024年美国专利申请量50强揭晓,看中国企业凭实力“出圈” //m.pay0817.com/blog/the-top-50-us-patent-applications-in-2024-are-announced-and-chinese-companies-will-stand-out-with-their-strength/ Thu, 23 Jan 2025 08:43:34 +0000 //m.pay0817.com/?p=7144 2025年1月中旬,美国专利服务机构IFI Claims正式发布了2024年美国专利授权量榜单。在最终的TOP 50榜单中,共有六家中国企业入围。其中,台积电以3989件授权专利位居第二;华为以3046件专利排名第五,较上一年增长近千件;京东方授权专利数量同比增长14%,达到1870件,位列第12。

榜单中表现突出的两匹黑马分别是半导体存储企业长鑫存储和互联网企业腾讯。长鑫存储专利授权量增长195%,达到731件,排名第42;腾讯专利授权量同比大涨123%,以685件排名第46。OPPO则紧随腾讯之后。

知识产权翻译公司

来源:IFI Claims

排名 公司 总部所在地  专利申请数2024/2023/同比增减

1、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韩国  6377/6165/+3.44% 

2、台积电(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TSMC Ltd) 中国台湾  3989/3687/+8.19% 

3、高通(Qualcomm Inc) 美国  3422/3854/-11.21% 

4、苹果(Apple Inc) 美国  3082/2536/+21.53% 

5、华为(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中国  3046/2086/+47.29%

6、LG电子(LG Electronics Inc) 韩国  2768/2296/+20.56% 

7、三星显示(Samsung Display Co Ltd) 韩国  2596/2564/+1.25%

8、国际商业机器(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IBM) 美国   2465/3658/-32.61%  

9、佳能(Canon Inc) 日本  2329/2890/-19.41% 

10、谷歌(Google LLC) 美国  2054/1837/+11.81%

11、英特尔(Intel Corp) 美国  1931/2145/-9.98% 

12、京东方(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中国 1870/1640/+14.02%

13、美光(Micron Technology Inc) 美国  1796/2233/-19.57% 

14、丰田汽车(Toyota Motor Corp) 日本  1779/1859/-4.3%

15、微软(Microsoft Technology Licensing LLC) 美国 1707/1820/-6.21%

16、爱立信(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 AB) 瑞典  1523/1191/+27.88%

17、戴尔(Dell Products LP)  美国  1515/1198/+26.46%

18、亚马逊(Amazon Technologies Inc) 美国  1441/1591/-9.46%

19、现代汽车(Hyundai Motor Co) 韩国  1283/1534/-16.36%

20、索尼集团(Sony Group Corp) 日本  1135/712/+59.41%

21、第一资本(Capital One Services LLC)  美国   1132/1024/+10.55%

22、起亚(Kia  Corp) 韩国   1103//1536/-28.19%

23、日电(NEC Corp) 日本 1095/819/+33.7%

24、福特(Ford Global Technologies LLC) 美国  1092/1270/-14.02%

25、NTT(Nippon Telegraph and Telephone Corp)  日本 1047/553/+89.33%

26、精工爱普生(Seiko Epson Corp) 日本   1008/1140/-11.58%

27、村田(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 日本  995/786/+26.59%

28、三菱电机(Mitsubishi Electric Corp) 日本  993/751/+32.22%

29、本田汽车(Honda Motor Co Ltd) 日本   986/1126/-12.43%

30、松下(Panasonic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td) 日本 968/707/+36.92%

31、德州仪器(Texas Instruments Inc) 美国  966/977/-1.13%

32、博世(Robert Bosch GmbH) 德国   948/876/+8.22%

33、沙特阿美(Saudi Arabian Oil Co)  沙特   917/1003/-8.57%

34、应用材料(Applied Materials Inc)  美国   875/897/-2.45%

35、思科(Cisco Technology Inc) 美国  858/909/-5.61%

36、LG显示器(LG Display Co Ltd)  韩国 824/778/+5.91%

37、富士胶片(Fujifilm Corp)  日本  818/545/+50.09%

38、波音(Boeing Co) 美国 779/820/-5%

39、电装(Denso Corp) 日本 767/650/+18%

40、Snap Inc   美国  736/654/12.54%

41、SK海力士(SK Hynix Inc) 韩国  735/873/-15.81%

42、长鑫存储技术(Changxin Memory Technologies Inc)  中国  731/247/+195.95%

43、通用汽车(GM Global Technology Operations LLC) 美国  722/706/2.27%

44、铠侠(Kioxia Corp) 日本  718/685/+4.82%

45、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Corp)  美国  686/642/+6.85%

46、腾讯(Tencent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中国  685/306/+123.85%

47OPPO(Guangdong Oppo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  中国  670/511/+31.11%

48、诺基亚(Nokia Technologies Oy)   芬兰  655/443/+47.85%

49、LG新能源(LG Energy Solution Ltd)  韩国  654/398/+64.32%

50、飞利浦(Koninklijke Philips NV)  荷兰   652/597/+9.21%

来源:IFI Claims

中国企业光芒难挡

在2024年美国专利授权量TOP 50榜单中,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分布如下:美国企业有18家,日本企业13家,韩国企业8家,中国企业6家,而欧洲企业仅有4家。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企业是唯一全部实现正向增长的群体,这表明在面对中美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并未退缩,依然积极布局美国专利市场。与此同时,日本企业也大多实现了增长。在标准必要专利和新能源相关领域,所有企业都表现出了更高的积极性。

以下是其他部分中国企业在2024年美国专利授权的具体情况:小米以474件专利位列第74名;字节跳动排名第100名;百度排名第216名,其专利数量较前一年有所下降;快手排名第651名。在新能源领域,宁德时代排名第132名,宁德新能源排名第709名,两家企业专利数量较前一年均有所增长。在汽车领域,比亚迪是唯一进入榜单的中国车企,2024年获得50件美国专利,排名第737名。

涉外专利翻译公司

来源:IFI Claims

中国企业在全球知识产权布局中愈发积极,而专利翻译服务作为跨语言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其需求也随之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半导体、新能源和互联网等技术密集型领域,专利翻译不仅需要准确传达技术细节,还要确保法律条款的合规性。

据市场研究机构预测,2023年至2030年期间,全球专利翻译服务市场规模将以8.4%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2亿元人民币。这表明,精准的专利翻译不仅是企业成功申请国际专利的关键,也是其在全球市场中维护知识产权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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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失误酿苦果:专利权的致命“语言陷阱” //m.pay0817.com/blog/translation-errors-lead-to-bitter-consequences-the-fatal-language-trap-in-patent-rights/ Fri, 10 Jan 2025 09:26:30 +0000 //m.pay0817.com/?p=6893

引言

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专利的国际申请与保护愈发频繁,而专利文件的翻译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翻译错误却可能给专利权稳定性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导致专利被无效。本文将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翻译错误对专利权的影响,以期唤起公众对专利翻译质量的重视。

翻译失误酿苦果:专利权的致命“语言陷阱”插图

案例分析

案例一:无线通信系统专利无效案

专利权人:夏普株式会社

在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中,有一起案件涉及专利翻译错误问题而引起广泛关注。授权公告号CN1312955C的发明专利“无线通信系统”中,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出现了术语“频带”。无效请求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认为该术语不清楚或存在翻译问题。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提交了权利要求修改替换页,将权利要求4、6中原翻译错误的术语“帧内频带”修改为“帧内带”,并主张上述修改属于明显错误的订正,然而,请求人认为该修改上述修改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节的规定。最终,合议组对专利权人提交的权利要求修改文本不予认可,本专利被全部无效。

案例二:Festo诉SMC案

专利权人:Festo Corp.

Festo的美国专利US4354125是一项关于改进型磁耦无杆气缸产品的专利,由德国专利申请翻译成英文后申请而来。在申请过程中,由于译文表述模糊,未能明确其权利要求保护的设备是“发动机还是磁性离合器”,被审查员依据美国专利法第112条驳回。申请人被迫限缩权利范围,才得以获得专利授权。后来,Festo用该专利起诉SMC公司侵权,认为虽然该公司的产品并不在Festo专利的字面权利要求范围内,但可根据等同原则认定SMC的产品构成等同侵权。而SMC则主张Festo在审查过程中的修改限制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禁止反悔原则,不能以等同原则判定其侵权。最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虽然修改是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权利要求,但如果对保护范围做出了限制,禁止反悔原则就可以适用,导致Festo输掉官司。

专利翻译的影响讨论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翻译错误对专利权的影响是多维度且深远的,具体包括:

  1. 专利无效:若翻译错误致使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即便专利获得授权,也可能在后续的无效宣告程序中被宣告无效。例如,在案例一中,由于“帧内带”术语的翻译问题导致专利权被全部无效。
  2. 专利诉讼: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翻译错误可能成为被告攻击原告专利有效性或自辩不侵权的理由。如案例二所示,Festo因翻译错误导致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受限,在诉讼中败诉。此外,翻译错误还可能导致专利权人无法准确界定侵权行为,从而大幅增加诉讼的复杂性和难度。
  3. 经济损失:由于专利权的无效或诉讼失败,专利权人不仅会丧失对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影响其市场份额,也无法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得经济利益。同时,对于进入诉讼阶段的专利纠纷,专利翻译错误甚至会导致专利权人面临巨额赔偿金的损失,并需要承担因翻译错误产生的额外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成本。
  4. 信誉损害:专利权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的重要体现,翻译错误引发的专利无效或诉讼败诉,很可能会严重损害企业的信誉和形象,进而影响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翻译失误酿苦果:专利权的致命“语言陷阱”插图1

建议措施

为提高专利翻译质量,降低翻译错误对专利权的负面影响,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提高翻译人员的专业素养

专利文件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法律性,翻译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语言功底,还应熟悉相关技术领域和专利法知识。因此,应选择专业素养高的翻译人员,并定期为其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持续提升其语言能力、技术知识和专利法知识,以确保翻译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 完善翻译流程

建立科学、规范的翻译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在翻译前,充分了解专利文件的背景和技术领域,构建准确的术语库。在翻译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术语的一致性和译文的逻辑性。翻译完成后,进行严格的校对和审核,确保无遗漏和错误。同时,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资深专利代理人担任顾问,为翻译质量把关,提供专业意见。

  • 采用先进的翻译工具

借助计算机辅助翻译(CAT)工具、术语管理软件等先进的翻译工具,可显著提高翻译的效率和准确性。这些工具能够帮助翻译人员快速查找专业术语,有效减少低级错误,保持术语一致性和上下文一致性,从而提升整体翻译质量。

结语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翻译错误对专利权的破坏性影响,它不仅可能导致专利无效或诉讼失败,还会给专利权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因此,我们应充分重视专利翻译质量,以防因小失大,从提高翻译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翻译流程、采用先进的翻译工具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提高专利翻译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如此,才能为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筑牢坚实根基。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完整、准确且始终为最新。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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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及网址一览 //m.pay0817.com/blog/list-of-intellectual-property-related-institutions-and-websites-in-malaysia/ Sat, 14 Sep 2024 01:33:19 +0000 //m.pay0817.com/?p=5305 在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马来西亚作为东盟国家,是我国的重要贸易合作伙伴之一,与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流也日益增多。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马来西亚的主要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及其官方网站,帮助大家深入地了解和利用这些资源。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及网址一览插图

一、立法机构

1、马来西亚议会(Parliament)

网址: https://www.parlimen.gov.my/

简介:马来西亚最高的立法机关,由上议院(参议院)和下议院(众议院)组成。根据《马来西亚宪法》,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即国家元首为最高统治者,但实际政治权力主要由总理领导的内阁掌握。

马来西亚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如下:

(1)《商标法》(2019) 和《商标规则》(2019);

(2)《著作权法》(1987);

(3)《外观设计法》(1996) 和《外观设计规则》(1999);

(4)《专利法》(1983) 和《专利规则》(1986);

(5)《地理标志法》(2000)和《地理标志规则》(2001);

(6)《植物品种保护法》(2004);

(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2000);

(8)《光盘法》(2000);

(9)《贸易描述法》(2011)。

二、行政机构

1、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and Consumer Affairs)

网址:https://www.kpdnhep.gov.my/en/

简介: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成立于1990年10月27日,下设23个部门和7个联邦机构,负责监管国内贸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市场监督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安全认证等。

对于商标和版权侵权,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civil action)和强制执行(enforcement action)进行维权。而对于专利和外观设计侵权,权利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另外,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法院(高等法院级专门法院)裁定。

如果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则由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的执行局( Enforcement Unit )负责执行。 执行局有权进行强制搜查和扣押问题物品,并在刑事法院决定是否指控侵权者。

2、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MyIPO: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网址:https://www.myipo.gov.my/en/home/

简介: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MyIPO)是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的下设机构,其根据2002年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法正式法人化,目前负责监督和管理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外观设计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地理表示法在内的马来西亚知识产权系统,并负责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各种知识产权机构。MyIPO总部设在吉隆坡,在槟城、马六甲、乔霍尔、帕汗、萨瓦和萨拉瓦克有6个分公司。

3、马来西亚农业与食品工业部(MAFI: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od Industries)

网址:https://www.mafi.gov.my/

简介:马来西亚农业与食品工业部负责处理农业相关问题、农业相关产业、农业观光、家畜、兽医服务、渔业、检疫、检查、农业研究、农业开发、市场营销、农业事业、植物园、食品安全保障、粮食主权等。该机构也负责监管植物品种保护法的实施。

4、马来西亚皇家海关(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

网址:http://www.customs.gov.my/en/pages/main.aspx

简介: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是财政部下属机构,负责马来西亚间接税政策、边境执法、毒品犯罪管理,共设有9个部门。商标注册官只有在收到注册商标权利人提交的实际侵权证据、相关信息以及申请后,才会通知海关采取相应措施。换句话说,海关不会自行进行监测。注册商标所有人应提交宣誓书,并附上详细说明侵权商品预计进口日期和地点的申请书。

为了防止制度滥用并保护进口人利益,边境措施的申请人可能会被法院要求承担因扣押物品所产生的责任或费用。此外,申请人在实际扣押和扣押通知发出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商品将被释放给进口商。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受影响的进口商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偿令。

5、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 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网址:https://www.miti.gov.my/

简介: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成立于1990年10月27日,负责处理与国际贸易、产业、投资、生产率、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开发、战略性贸易等有关的问题。

6、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 Malaysia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uthority)

网址:http://www.mida.gov.my/home/

简介:马来西亚政府的主要投资促进和发展机构,隶属于国际贸易与工业部(MITI)。该机构成立于1967年,旨在监督和推动国内外对马来西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投资。

7、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公司(MATRADE: Malaysian External Trad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网址:https://www.matrade.gov.my/en/

简介: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公司是马来西亚的官方贸易促进机构,成立于1993年,隶属于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该机构主要协助马来西亚出口商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并负责促进和执行马来西亚的各项贸易举措。此外,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公司还为外国企业在马来西亚采购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持。

8、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SME Corp)

网址:https://www.smecorp.gov.my/index.php/en/

简介: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是隶属于创业发展合作部(MEDAC)的中央协调机构,该机构致力于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中小型企业(MSMEs)发展,包括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财务援助和技术支持。

三、司法机构

1、马来西亚联邦法院的首席注册官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Registrar Federal Court Of Malaysia)

网址:https://www.kehakiman.gov.my/ms

简介:是负责管理和监督联邦法院司法程序和记录的重要机构。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是在全国统一运营的联邦法院制度,所有法院都同时管辖联邦法和州法。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是马来西亚的最高终审法院,其所在地位于布城联邦直辖区的布城司法宫。

四、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组织

1、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协会 (MIPA: Malays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ociation)

网址:https://www.mipa.org.my/

简介: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协会是一个在1989年12月21日根据《社团法》(Societies Act 1966)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旨在培养马来西亚知识产权从业者之间的相互友好关系,促进当地知识产权法律的妥善保护和发展,限制会员的职业行为,并对知识产权相关类型问题进行探讨。


关于创思立信知识产权

EC Innovations 长期为全球专利事务所及领先的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语言服务解决方案。我们时刻掌握专利行业最新信息,包括各国专利局的相关规定、专利申请相关流程以及不同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规等,为全球各行业客户提供专利翻译、专利申请、专利检索和专利诉讼等一站式专利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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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及网址一览 //m.pay0817.com/blog/overview-of-intellectual-property-related-institutions-and-websites-in-singapore/ //m.pay0817.com/blog/overview-of-intellectual-property-related-institutions-and-websites-in-singapore/#respond Fri, 23 Aug 2024 06:12:36 +0000 //m.pay0817.com/blog/?p=4607 新加坡以其高效、透明且严格的法律体系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盛誉,吸引了众多企业和创新者前往投资和发展。在这个创新驱动的环境中,了解和利用新加坡的知识产权资源至关重要。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新加坡的主要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及其官方网站,帮助您更好地获取相关信息和资源。

一、立法机构

1. 新加坡议会(Parliament of Singapore)

  • 网址: https://www.parliament.gov.sg
  • 简介: 新加坡议会负责制定法律、监督政府活动和政策,以及审查国家财政。法律的制定过程包括提交法案至议会进行三次宣读,并获得总统的批准后方可成为法律。

二、行政机构

1.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 IPOS)

  • 网址: https://www.ipos.gov.sg
  • 简介: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隶属于法务部,负责管理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的审查。通过其官方网站,公众可以查阅专利、设计和商标申请的指南及相关信息。

2. 新加坡海关(Singapore Customs)

  • 网址: https://www.customs.gov.sg
  • 简介: 新加坡海关隶属于财政部,负责执法、贸易文件管理、贸易便利化和安全。该机构依据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打击侵权商品的进出口活动。

3. 新加坡警察(Singapore Police Force)

  • 网址: https://www.police.gov.sg
  • 简介: 新加坡警察隶属于内务部,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与治安,并设有专门处理知识产权犯罪的知识产权处(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Branch)。

三、司法机构

1. 新加坡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 网址: https://www.supremecourt.gov.sg
  • 简介: 最高法院由高等法庭和上诉法庭组成,专门处理包括知识产权事务在内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其官方网站提供判决信息等法律资料查询。

2. 下级法院(State Courts)

  • 网址: https://www.judiciary.gov.sg
  • 简介: 下级法院包括地方法院、治安法院、验尸法院和小额案件法院,负责处理刑事和民事案件。在其网站上,您可以查阅相关的案件统计信息。

四、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机构

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新加坡办公室(WIPO Singapore Office)

2.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 网址: http://www.siac.org.sg/index.php
  • 简介: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为国际纠纷提供专业的仲裁服务,其裁决依据《纽约公约》,在多个缔约国得以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完整、准确且始终为最新。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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