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四:单一专利常见问题解答

单一专利制度的实施,为欧洲专利保护带来了诸多新变化与新机遇,也引发了诸多新问题与新思考。在上一期欧洲专利生效全攻略专题三:单一专利制度介绍中,我们深入剖析了单一专利制度的关键要素,帮助大家对其有了较为全面的认知。本期文章聚焦于单一专利常见问题,将为您答疑解惑,助力您更好地应对单一专利相关事务。

一、单一效力请求

  • 谁可以提出单一效力请求?

单一效力请求必须由欧洲专利的专利权人或其专业代表以书面形式向a欧洲专利局(EPO)提出。如果欧洲专利由多位专利权人共同所有(无论是否来自不同国家),则请求必须由所有权利人共同委派的一位代表提交。

  • 单一效力请求的提出期限是多长时间?

单一效力请求必须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1个月内提交,该期限不可延长。

  • 是否可以撤回单一专利请求?

可以。只要EPO没有尚未作出决定,即未登记单一效力或未拒绝请求,申请人就可以撤回该申请。

  • 是否可以同时选择单一专利和传统生效?

对于未覆盖单一专利的国家,即使选择了单一专利,欧洲专利仍然可以在这些国家并行生效。然而,对于已覆盖单一专利的国家,则无法同时进行传统的欧洲专利生效。

二、单一专利翻译

  • 请求欧洲专利全文译文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专利译文需要在提交单一效力请求的同时提交。EPO将检查译文是否与单一效力请求一同提交。如果未能同时提交,EPO将要求请求人在不可延长的一个月内补交译文。

  • 专利译文的具体翻译要求是什么?

在制度开始后至少6年的过渡期内,单一效力请求时必须提交专利全文翻译。在过渡期过后则无需翻译。具体翻译要求如下:

程序语言专利译文要求
法语或德语英语
英语欧盟的任一其他官方语言
  • 通常选择哪种语言作为翻译语言?

根据官方数据统计,当授权专利的语言为英语时,大多数申请人选择将专利翻译为西班牙语(30.7%)和德语(21.5%)。其中,选择西班牙语作为翻译语言的部分原因是西班牙未参与统一专利法院(UPC)体系,因此仍然需要通过传统生效途径并提供全文翻译。

  • 专利译文是否影响权利范围的解释?是否可以使用机器翻译?

不影响。译文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然而,根据欧盟第1260/2012号条例前言第12项,该译文不应使用机器翻译。

  • EPO的翻译费用补偿条件是什么?

若申请人为中小企业、自然人、非营利组织、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只要其住所或主要营业地位于欧盟成员国,并且欧洲专利申请是以英语、法语和德语以外的欧盟官方语言提交的,申请人可以要求补偿500欧元的翻译费用。

三、选择退出程序

  • 欧洲单一专利是否可以选择退出(Opt Out)?

不能。Opt Out是排除统一专利法院对传统欧洲专利的管辖权的程序。单一专利无法通过Opt Out排除统一专利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 请求Opt Out是否有时间限制?

Opt Out申请适用于在UPC协议的过渡期内,以及向统一专利法院提起诉讼之前。

  • 请求Opt Out是否必须委托欧洲专利代理人?

不需要。Opt Out的申请可以由专利权人或申请人自己完成,无需代理人。此外,参加UPC协定的成员国的律师、欧洲专利律师等,无需委托书即可申请Opt Out。此外,即便使没有专业资格,持有委托书的人也可以代理Opt Out的申请。

  • 如果现有欧洲传统专利不选择Opt Out,其是否会转变为欧洲单一专利?

选择Opt Out仅排除了UPC对现有欧洲专利的管辖权。未选择Opt Out并不意味着现有的欧洲专利会转变为欧洲单一专利。

  • 例如,对于已在德国或法国生效的欧洲专利,是否可以仅选择Opt Out法国专利?

不能。Opt Out申请适用于所有生效的成员国。因此,不能仅对某些成员国选择Opt Out。

  • 在Opt Out之后,是否仍然可以将国内法院管辖恢复为统一专利法院(UPC)管辖?

可以,只要没有向国内法院提起撤销程序或侵权诉讼,就可以通过撤销Opt Out将管辖返回统一专利法院。这个Opt Out的撤回被称为Opt In。完成Opt In后,不能再次申请Opt Out。

四、其他事项

  • 请求单一效力是否需要缴纳官费?

请求单一效力不会产生官方费用,即不需要就此向EPO缴纳申请费、审查费或登记费等。

  • 单一专利年费减免的条件是什么?

若单一专利所有权人向EPO提交声明,允许他人使用其发明(即提供非排他性许可),则可享受15%的年费减免优惠。该声明将被录入单一专利保护登记簿,如果后续撤回声明,则需补缴已减免的年费。

  • 单一专利注册生效后,是否可以更改为传统欧洲专利?

不能,单一专利一旦授予,无法更改为传统欧洲专利。同样,传统欧洲专利一旦授予,也无法更改为单一专利。

  • 是否可以同时拥有欧洲单一专利和国家专利?

部分国家允许欧洲单一专利和国家专利共存。这些国家包括:奥地利、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 如果母案为欧洲单一专利,其分案是否也必须是欧洲单一专利?

母案选择成为欧洲单一专利,并不强制要求其分案也必须成为单一专利。分案作为独立的欧洲专利,在获得授权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单一专利途径或传统生效途径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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